浙江2019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比国家高3元/百斤

发布时间: 2019-04-24

近日,为最大限度稳定浙江省粮食生产,保持种粮农民收益的基本稳定,经省政府同意,今年浙江省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3元、129元和133元,保持去年水平不变,比国家公布的高出3元。

  为落实粮食收购政策,省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省级储备稻谷小麦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及合作社联合社给予奖励,其中小麦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150元;早稻谷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晚稻谷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

  此外,在粮食种植大户贴补、耕地地力保护支持、订单良种奖励、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粮油全产业链环节农机购置补贴、粮食政策性保险、金融支持服务以及推动社会化服务和化肥使用定额制、农药购买实名制等方面还会出台相应重农稳粮政策,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