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本级“五优联动”试点加工企业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5-20

嘉兴市本级“五优联动”试点加工企业(第二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样本(见附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37号)、《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厅关于推进我省“五优联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粮〔2019〕7号)精神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发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五优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市粮发[2019]7号)要求,现就嘉兴市本级“五优联动”试点加工企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企业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嘉兴市本级“五优联动”试点加工企业招标项目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企业注册地在嘉兴市本级,具备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加工能力达到日处理稻谷100吨以上(含)。

(三)企业拥有自主产品品牌。

(四)具有专业的粮食检验管理技术人员及相应的粮食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和场所。

(五)纳入嘉兴市粮食流通统计系统一年以上的粮食龙头加工企业。

(六)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投标企业还必须同意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全部内容。

(八)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自主品牌、质检人员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发布于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嘉兴市粮食行业协会(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lsxh.org/)。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获取)

(一)报名请至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山东路751号)粮食综合大楼四楼综合部(三)。

(二)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相关网站自行下载

(三)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7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6:00。报名时,请携带本章中第三点“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29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5月29日15时00分在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联系咨询

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3-82067764   传真:0573-82066008

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商务局(嘉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电话:0573-82084405  

 

第二章 招标需求

 

加工主体单位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以下招标要求和报价要求,参与招标即视为同意所涉及的有关内容。

一、招标要求

(一)试点要求

1、嘉兴市本级优质晚粳稻订单粮粮权属于嘉兴市人民政府,2019年嘉兴市秀洲区产,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达到食品安全标准,且储藏品质为宜存。通过开展低温或准低温储存,实行“一年一轮换”。

2、投标人负责优质晚粳稻订单粮品种的指定、生产主体的落实,收购时对优质晚粳稻订单粮品种鉴定及品质把关,并协助招标人做好收购等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包干销售工作。

3、招标人负责优质晚粳稻订单粮收购合同的签订、组织收购、货款结算、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储存保管等工作,并对储存的优质晚粳稻订单粮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负责。

(二)基本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五优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招标方对优质晚粳稻订单粮(以下简称:订单粮)在品种、数量、生产主体、种植期间品种、种植面积等情况的现场核查、收购入库、鉴定保管、销售出库等方面明确如下:

1、订单粮品种及数量

订单粮优质品种_由投标人指定 ,订单数量__3000__吨,每亩订单粮不超500公斤。

2、订单粮生产主体

(1)订单粮生产主体必须为秀洲区范围内的粮食专业合作社或连片种植大户,具体名单由中标企业提出并经秀洲区农业部门审核后确定。

(2)根据核定后的种植面积和订单农户名单,由招标人根据订单数量,测算亩均分摊订单数,并制定《市级优质晚粳稻订单分户清册》,经中标人复核后,分别在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以及市粮食行业协会(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无任何异议,最终确定订单农户名单和订单农户订单数量。

(3)纳入订单粮的种植面积不再享受本年度市级储备和省级储备订单政策资格。

3、订单粮种植期间品种、种植面积等情况现场核查

(1)订单粮种植期间,由中标人自行做好品种和种植面积数量检查确认工作。

(2)当地乡镇、农业等部门将根据《市级优质晚粳稻订单分户清册》,对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现场核查,中标人应做好协助工作。如若在核查中发现品种、种植面积数量以及订单农户等信息与《市级优质晚粳稻订单分户清册》不一致,由此产生的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市级优质晚粳稻订单分户清册》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中标人以及订单农户三方签订《嘉兴市本级优质晚粳稻订单委托生产、收购、储存、包干销售》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作违约处理。其中,中标人违约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嘉兴市级储备粮相关业务;订单农户违约将不再享受本年度市本级政府订单补贴,并取消下一年度地方储备粮订单资格;招标人违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处理。

4、订单粮收购入库

(1)招标人应在收购开秤前做好地磅、质量检化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检修检测工作,确保过磅数量和质量检验准确。

(2)订单粮收购时间预计为2019年10月下旬至2019年12月31日,招标人将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收购质量必须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

(3)招标人收购的订单粮应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收购结算价格按照2019年浙江省公布的晚粳稻最低收购价(国标三等1.33元/斤)+等级价差(0.02元/斤)+市本级政府订单补贴(0.12元/斤)+中标企业优质加价综合确定。订单粮最低收购价和等级价差先由招标人按相关文件要求在粮食收购前向当地农发行贷款支付;优质加价部分收购资金由中标企业在2019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收购时,招标人按订单粮最低收购价、等级价差与所中标的优质加价之和,统一与订单农户当场结算。市本级政府订单补贴由相关部门拨付给招标人,资金到位后由招标人统一向履约完毕的订单农户发放。

(4)招标人收购的订单粮质量要求需达到国标三等及以上收购标准,订单粮烘干原则上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确实存在困难,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解决。

(5)在收购期间,中标人必须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各收购点,无特殊情况派驻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具体负责订单粮的品种鉴定及品质把关,并协助招标人做好收购等相关工作。

(6)如因天气因素、订单粮质量未能达到国标三等或因市场价格上扬等因素造成订单农户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从而致使招标人不能按时完成收购计划,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订单粮定等定级

订单粮收购结束后,由招标人委托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满仓鉴定,检测扦样时中标人需现场参与确认,根据鉴定结果定等定级,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6、订单粮储存保管

(1)满仓鉴定合格后,由招标人按照市级储备粮管理要求积极开展低温或准低温保管,分别按每仓1500吨存放在二个仓房,实际数量以最终存放数量为准,储存期限自满仓鉴定合格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

(2)在储存保管期间招标人将负责订单粮数量和质量保管,如出现降等或保管损耗超出规定数量,由此产生损失将由招标人负责。

7、订单粮销售出库

(1)中标人将根据《嘉兴市本级优质晚粳稻订单委托生产、收购、储存、包干销售合同》及用粮需求,向招标人提前一周上报用粮计划,并按销售结算价格付清货款,款到提货。

(2)订单粮销售结算价格为招标人散装仓库车船板交货价,根据满仓鉴定所定等级依质论价,即按2019年浙江省公布的晚粳稻最低收购价(国标三等1.33元/斤)+满仓鉴定所定等级(等级价差0.02元/斤)+中标人中标的销售加价综合确定。

(3)销售出库数量按招标人经嘉兴市计量技术服务站鉴定合格的地磅计量为准。

(4)提货时间及周期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所开仓必须在开仓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提货工作,若逾期未提完由此造成所开仓粮食质量下降、降等和数量缺少等问题,由中标人负全责,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损失损耗约定:粮食在收购、装卸、运输、通风降温、扦样、储存等环节出现的损失损耗,根据订单粮食收购、运输、储存等过程的责权,设定二个检斤节点,一是粮食收购入库节点数量以招标人收购库点入库计量为准;二是中标人提货节点以招标人储存库点检斤为准。订单粮食从收购入库至中标人提货出库的全部损耗在0.5%(含)范围内的(包含水分损耗和保管损耗),由中标人承担;超过部分由招标人方承担。

二、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中标)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必须投出“优质加价”和“销售加价”两个价格。“优质加价”投标价不得低于0.03元/斤,“销售出库加价”投标价不得低于0.02元/斤,否则视为无效标。投标决标按“优质加价”和“销售加价”之和最高者中标,如若出现并列,“优质加价”报价高者中标,若“优质加价”和“销售加价”报价都相同,则按投标人注册资金最多者中标。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先按2019年浙江省公布的晚粳稻最低收购价(国标三等1.33元/斤)+中标的销售加价之和结算的总货款的20%支付给招标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招标人和中标人将全部订单粮按销售结算价格货款结清后,双方无任何异议,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出具的收据,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发布于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嘉兴市粮食行业协会(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lsxh.org/)。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获取)

(一)报名请至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嘉兴市中山东路751号)粮食综合大楼四楼综合部(三)。

(二)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相关网站自行下载

(三)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7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6:00。报名时,请携带本章中第三点“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29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5月29日15时00分在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联系咨询

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3-82067764   传真:0573-82066008

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商务局(嘉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电话:0573-8208470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单位同志组成,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监派人监督。

二、开标:由工作人员检查每个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投标要求,按投标单位投标先后逆顺序,当众宣读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价格。

三、评标:评标小组审查投标报价单,按高价中标的原则进行决标,即“优质加价”和“销售加价”之和最高者中标,如出现并列,“优质加价”报价高者中标,若“优质加价”和“销售加价”报价都相同,则按投标人注册资金最多者中标。“优质加价”投标价不得低于0.03元/斤;“销售加价”投标价不得低于0.02元/斤,否则视为无效标。评标结束后当众宣读中标单位名称和中标价格。

四、招标人给中标人发《嘉兴市本级“五优联动”试点加工企业招标项目中标通知》。

五、投标人少于3家,本次招标采购作流标处理。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格式.docx (10.326K)    采购合同样本.docx (18.31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