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2年5月18日无锡市级地方储备小麦网上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13

2022518日无锡市级地方储备小麦  网上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受无锡新米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江苏无锡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和江苏无锡新安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作为销售方,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无锡分市场(新米市)举办本次地方小麦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2022518 100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页,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无锡分市场(新米市)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及价格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0年产小麦17227.055(具体质量以标的物所在仓库样品为准)

标的物详情见2022518无锡市级地方储备小麦网上竞价销售清单。

本次标的物交易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为3000/吨。竞价加价幅度10/吨,向中标方收取成交金额3‰作为手续费。

重要说明:

(1)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2)    凡未按时提清货物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特别提示:会员下单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实际存储库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尤其交通限制带来的出库风险,如库点所在地区未有因疫情导致的交通限制,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履约,参与交易视同充分认可本规定并切实执行。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提货时间:2022610前提清;

2、提货地点:成交标的物承储库点;

江苏无锡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城南路29号)352342.86吨,361989.10吨;

无锡锡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原宜兴市钮家粮管所(宜兴市官林镇钮家街)17000.13吨;

江苏无锡新安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城南路238号-3)53235.520吨,82659.445

3、货款由中标方汇至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货款账户,中标方凭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

4、提货方式:买方自备船,码头交货,地磅、磅秤或流量磅计重。买方无需支付出库力资费。

5、统一扦样日期 :2022516日,储存库点按2元/斤样品向看样方收费。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20/吨和履约保证金180/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 2022 5 1717时之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缴纳保证金的有效报名会员须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开标,否则竞价场次不开启。报名时间截止至51717时。(竞价保证金在51717时前到本公告中交易市场账户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销售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无锡分市场(新米市)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无锡分市场(新米市)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销售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无锡新米市分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七、合同签订:销售合同由销售单位与中标方签订。

八、联系方式:

江苏无锡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顾建良13606189907

无锡锡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李伟 18921392360

江苏无锡新安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顾俊18961826207

无锡新米市有限责任公司:陆婷15261513172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李佩璇 18900668971

                                          孙先生1811899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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