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HZCG[2019]59号)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看守所的委托,现就食堂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HZHC-201909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 2年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80万元 (90万元/年)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特定条件: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明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其他: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36000元整
交付方式: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提供,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466960001
银行行号:104336010090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投诉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4)上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
(5)提供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非公安监管场所领导、民警三代以内近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的承诺书原件;
(6)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7)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8)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州市看守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0572-204462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 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506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