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我中心发布的定于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进行的浙江青田储备粮公开竞价包干轮换公告(国粮浙交2021第362号),应委托方青田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要求,现将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正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第五条第3款(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按9元/吨向竞得方收取服务费”更改为“按9元/吨向委托方收取服务费”。
二、其他内容均不作变化。
请有意向参与该场交易的会员仔细阅读国粮浙交2021第362号公告及本补充公告后参加报名交易。
特此补充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8日